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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细则
2018-03-20 08:14   审核人:   (点击: )

 

复试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进一步考察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保证生源质量的重要环节。结合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和学校招生的相关政策,特制定《www.5365.com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细则》。

一、组织领导

www.5365.com成立研究生复试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组织复试工作。同时成立研究生复试督查小组,负责督查复试工作。

二、复试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择优录取,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透明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3.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评价客观。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严格按照初试成绩及调剂要求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实行差额复试。

5.坚持信息公开。对于复试细则和录取结论均面向社会进行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复试人员确定、内容及成绩评定

(一)复试人员确定

1.一志愿考生

初试成绩达到国家线A类地区分数基本要求。电气工程专业学位上线考生初试成绩达到260分及以上,且单科不低于34分(满分100分)及51分(满分150分)方可参加复试。

2.调剂考生

(1)调剂考生的成绩须达到或超过我校的复试分数线,本科学习形式应为普通全日制,同等条件下以数学和英语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高分优先调剂。

(2)报考相同或相近专业的考生原则上可以调剂,报考专业代码与预调剂专业代码的前两位必须相同。

(3)调剂程序

考生本人申请。考生必须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的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中按要求登录信息,我校最终以该网站上的相关信息为准。

通知调剂考生参加复试。研究生处审核同意后,及时通知调剂考生参加复试。

考生递交调剂申请书。调剂考生在参加我校复试前,必须正式向其第一志愿报考单位递交调剂申请书,并保证该申请书的唯一性。

发考生考试档案调阅函。对拟录取的调剂考生,我校在通知调剂考生本人的同时,向其第一志愿报考单位发出调阅初试试卷的公函。

调剂考生的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根据考生调剂申请书和我校调阅初试试卷的公函,向我校寄出初试试卷。

参加复试人数与招生计划数比例一般控制在1:1.2—1:1.5之间。学院依据研究生处审核下达的复试名单组织复试工作,未经审核考生不具备复试资格。

(二)复试内容

复试包括资格审查、体检、思想政治考核(含心理测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专业课笔试、面试、同等学力及跨专业加试等内容。

1.考生资格审查。主要核查考生报考信息,包括学历证书原件、身份证、准考证、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教育部学籍认证电子备案表及学生证原件、社会考生交验教育部学历认证电子备案表等材料。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报名资格的考生及未达到我校相关专业招生要求的考生,不允许参加复试。考生资格审查由研究生处负责。

2.体检工作由校医院依据国家相关部门标准组织实施。

3.思想政治素质考核由学院在面试时进行,其中心理测试环节由校大学生心理健康中心统一组织安排。

4.复试专业课笔试科目为《电力系统分析》或《自动控制原理》,考试形式为闭卷,满分100分,考试时间2小时。

5.面试是对考生知识结构和综合能力等进行的测试,注重考核考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面试满分100 分,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面试由学院组织实施。

6.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对考生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进行测试,满分100分(听力和口语各占50分)。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由学院组织实施。

7.同等学力及跨专业加试。按照国家规定,同等学力及跨专业考生必须加试两门科目。加试科目为《电机学》与《发电厂变电所电气部分》,难易程度依照本科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考试形式为闭卷,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每门为3小时。同等学历加试考生由研究生处确定,跨专业加试考生由学院确定。加试由学院组织实施。

(三)复试成绩评定

依据学校相关文件要求,为突出对考生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初复试成绩的权重各占总成绩的50%。

即: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其中,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20%。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考核(含心理测试)和体检不计入复试成绩,但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及跨专业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加试成绩不合格者(未满60分者)不予录取。

四、复试工作要求

1.研究生复试工作是确保研究生生源选拔质量,保证教育公平公正的重要环节,参与复试工作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教育部、陕西省及学校的规定程序进行,依据要求在研究生处主页进行相关工作的公示公开。

2.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开展工作。复试工作开始前,需在研究生处主页公示学院复试工作细则,明确复试的具体内容和评分标准。复试期间,所有记录做到详尽规范,复试全过程录音录像,各类音像资料齐全,复试完毕资料除按照要求上报学校保存的外,其余基础材料由学院按规定归档,保存三年备查。

3.学院复试录取领导小组应加强对参与复试录取工作人员的培训与管理。参与复试工作的所有人员必须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并签订保密责任书。

4.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应认真履行对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领导职责,对本学院考生的复试录取结果负责。对于未被录取的考生提出的质疑,由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向考生解释。

5.复试录取结论以学校在教育部系统平台公布的结论为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向考生泄漏复试结果、承诺录取与否,否则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为及时处理复试中出现的争议,由www.5365.com研究生复试督查小组负责复试全过程的监督,并及时答复和处理,保证考生咨询、申诉渠道的畅通。监督电话:0916-2641181。

2.本复试细则由www.5365.com研究生复试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www.5365.com

               2018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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